【文解】關于印發《左云縣千人農村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左云縣千人農村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左云縣應對千人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機制,有效防范、及時控制和處置千人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發環境事件對水源地水質影響,確保居民飲水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范化建設技術要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范》等相關規定,結合左云縣千人農村水源地實際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為《左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子預案,是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首先啟動左云縣政府或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一旦污染物遷移到水源地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則啟動本預案。
1.3編制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快速反應,科學處置
依靠科技,強化建設
資源共享,保障有力
1.4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縣政府成立左云縣千人農村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部(簡稱“縣水源地應急指揮部”)。應急組織指揮部包括總指揮、副總指揮、應急協調辦公室和專項工作組。
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縣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市生態環境局左云分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應急協調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左云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左云分局局長兼任。
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左云分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交通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氣象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消防大隊、縣融媒體中心、國網左云縣供電公司、馬道頭鄉人民政府、三屯鄉人民政府等單位。
2.1預警分級
根據左云縣千人農村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危害性、事態的緊急程度、采取的響應措施以及對取水可能造成的影響等實際情況,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為紅色預警和橙色預警兩級。
紅色預警:當污染物已進入(或出現在)水源保護區或已存在污染飲用水水體的可能,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對水源地水質影響可能較大時、可能或已經影響取水時,為紅色預警。
橙色預警:當污染物遷移至水源地應急預案適用的地域范圍,但水源保護區飲用水體尚未受到污染,或是污染物已進入水源保護區內或下滲進入周邊土壤,但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對水源地水質影響可能較小、不影響取水時,為橙色預警位。
2.2發布預警和預警級別調整
縣水源地應急指揮部負責對事件信息進行跟蹤收集和研判,并根據達到的預警級別條件發布相應的預警,通報組織實施預警行動和應急處置行動的部門和單位。同時通過電視、微信、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當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左云縣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
預警信息發布后,由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再次發布。
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響應工作。在發布紅色預警時,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總指揮應當到達現場指揮工作。預警行動包含以下內容:
(1)啟動應急預案;
(2)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中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做好應急準備,進入待命狀態,必要時到達現場開展相關工作;
(3)責令水源地供水單位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停止取水、深度處理、低壓供水或啟動備用水源等準備工作;
(4)加強信息監控,核實突發環境事件污染來源、進入水體的污染物種類和總量、污染擴散范圍等信息;
(5)開展應急監測,對水源地水體加強監測,對可能導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6)依據不同預案情景和部門職責分工,上報有關部門和機構、由應急專家對預警信息進行溯源分析,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危害程度;
(7)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8)在危險區域設置提示或者警告標志;
(9)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并開展先期處置;
(10)必要時,及時上報管理部門,并通過電視、微信、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體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和輿情應對工作。
3.1應急響應
本預案依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按照預警級別劃分為紅色和橙色兩級,將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兩個等級。
一級響應:初判當污染物已進入(或出現在)水源保護區或水源水體受到污染,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對水源地水質影響可能較大時、可能影響取水時、已影響取水時,為紅色預警時,啟動一級響應。由上級水源地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縣人民政府及縣水源地應急指揮部配合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二級響應:初判當污染物在水源保護發生泄漏,存在可能遷移至水源地應急預案適用的地域范圍,但水源保護區或其水體尚未受到污染,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對水源地水質影響可能較小、可能不影響取水時,為橙色預警時,啟動二級響應。由縣水源地應急指揮部開展救援工作。
3.2應急處置
3.2.1處置原則
1、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實施先期處置,優先控制污染源,盡快阻止污染物繼續排放外泄。
2、盡可能控制和縮小已排出污染物的擴散和蔓延范圍,把水環境污染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3、依靠科技和專家力量,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3.2.2現場處置程序
左云縣千人農村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先行處置,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和污染物性質,采取必要的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吸附、稀釋、轉移等措施,迅速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加強對事件現場的監視、控制,立即向有關部門和縣水源地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接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縣政府、有關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和技術支撐隊伍趕赴現場,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做好環境應急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減輕污染危害,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3.2.3應急響應終止條件
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響應終止:
(1)進入水源保護區范圍的污染物已成功圍堵,且清運至水源保護區外,未向水源地保護區擴散時;
(2)進入水源保護區范圍的污染團已成功攔截或導流至水源保護區外,沒有向水源地擴散的風險,且水質監測結果穩定達標;
(3)水質監測結果尚未穩定達標,但根據應急專家組建議可恢復正常取水時。
4.1后期工作
后期防控
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后,縣水源地應急指揮部要組織現場應急工作組繼續保持或采取必要措施清理消除污染物,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并做好善后工作
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市生態環境局左云分局牽頭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左云分局認為需要由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的,可以報請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決定。
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由左云分局牽頭,于30個工作日內完成污染損害評估;情況特別復雜的,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將評估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并將評估結論向社會公開。
善后處置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在縣水源地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損害賠償、風險源整改和污染場地修復等。
4.2應急保障
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完善的通訊聯絡系統,確保通訊暢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負責通信與信息線路的維護工作,確保通信暢通。要充分發揮信息網絡系統的作用,確保應急時能夠統一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迅速到位。
應急隊伍保障
縣水源地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現場應急工作組由縣各職能部門組成,形成完善應急救援體系,確保在事件發生時,能迅速控制污染,減少對人員、生態、經濟活動及水源地的危害,保證環境恢復和用水安全。
應急資源保障
縣水源地應急指揮部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調配、儲備調撥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包括應急監測設備的調配和管理。
經費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費用,包括應急預案編制、演練、修訂、應急物資采購等費用由縣財政預算支出??h財政、監察和審計部門加強應急工作經費的審計和監督管理,確保??顚S玫?。
技術保障
1、各級相關單位建立專業的專家團隊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2、各有關部門共同配合監測單位按照應急需要加強關于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技術方面的保障建設,確保監測數據信息完整可靠。
其他保障
衛生部門要快速組織醫療救護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進行救治,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食品、飲用水源安全情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
5附則
1、解釋權屬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左云分局負責解釋
2、評估與修訂
縣人民政府建立本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更新優化。本預案原則上每3年評估一次。。
3、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解讀單位:大同市生態環境局左云分局
咨詢地址:大同市左云縣云興鎮林河北路興隆街17號
咨詢電話:0352-395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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